四川省爱卫会印发《四川省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0-08-24 00:00     来源:四川省卫生厅     科室:.     阅读: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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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经国务院同意,全国爱卫会决定在2010—2012年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根据全国爱卫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全爱卫发[2010]1号 )要求,结合我省正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的统一部署,将全省贯彻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工作任务纳入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并贯彻实施。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坚持集中治理、完善配套设施和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紧密围绕全国爱卫会下达的六项任务指标,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通过三年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力争使我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推进我省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管理体系与长效工作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二、行动目标

 

  按照全国爱卫会六项任务指标要求,通过3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全省城市环境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每年增加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每年增加3%;80%城市农贸市场达“三化”标准(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10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每年增加3.3%。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在城市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城中村”及本辖区公路、河沟、堰塘、桥梁、铁路周边、内河航道沿线卫生死角,强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重点清除庭院、屋边、路边、水边、田边裸露的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硬化道路,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

  (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纳入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切实搞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力争2012年设市城市的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户用沼气池作为新村建设的载体,推进“一池三改”(建一口沼气池,配套改厕所、改厨房、改猪圈)、五改二治(改房、改水、改厕、改线、改路、治污、治乱)等活动,以新农村、文明新村等环境优美工程创建为载体,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和“统一规划、适当集中、区域共享”处理模式。

  (四)积极开展市场监管“三化”(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建设。以国家工商总局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和农村创建文明集市活动,以及省工商局市场监管“三化”建设实施意见为依托,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政府主导,工商引导,部门联动,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广泛参与"的原则,立足现有资源,全力推进全省市场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落实。力争2012年全省8 0%城市农贸市场达“三化”标准。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按照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相关规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9]83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坚持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同时,推进城镇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六)继续深入开展创卫活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以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为载体,结合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推进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镇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整洁卫生、环境优美、规范有序的城镇、乡村典型,示范引路,全面发展,以促进全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卫生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提升全省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七)狠抓病媒生物防制,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改善环境卫生的同时,开展灭鼠、灭蝇专项活动。重点落实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的鼠、蝇防制措施。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服务机制,制定病媒生物防制方案,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及效果评价,做到科学合理防制,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同时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提供科学依据。

  (八)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紧密结合“除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大众媒体健康知识传播、“相约健康社区行”、健康知识大讲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送卫生知识到地震灾区、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活动、工矿企业健康教育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传播健康观念,建立科学生活方式,倡导健康新风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统一部署,将全国爱卫会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六项工作指标一并纳入到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意见,明确治理目标,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舆论氛围,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共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三)通力配合,协同作战。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完成好行动任务

  (四)加大投入,完善保障。各级在要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经费投入,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等途径,在政策上、资金上予以支持,要建设好保洁员队伍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有效开展。

  (五)加强督导,强化检查。各级爱卫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管理体系,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督导检查,指导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行动的深入开展,对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久推不动的进行公开曝光批评,不断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深入开展。各级爱卫会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对各地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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