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专家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审批各相关环节中的作用,受卫生部科教司委托,作为“卫生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实验室管理处于2012年3月31日至4月1日在长春召开了卫生部病原微生物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评审专家委员会研讨会。卫生部科教司刘晓波副巡视员、中心高福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实验室管理处王子军处长主持。
“卫生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评审专家委员会”于2011年8月成立,由75位专家组成,其日常工作机构设立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该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参加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活动资格及实验活动审批的评审工作、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评审、卫生部负责的病原微生物运输审批工作的评审、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等;了解、掌握和研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卫生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参与研究和制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评审的相关规定和技术策略等。
会上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汇聚一堂,充分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紧紧围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评审工作,就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评审工作程序、评审要求、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及评审要点、实验室生物风险评估及感染性物质运输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讨。作为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结束时与会代表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评审工作流程及要点并对委员会的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此次会议的圆满召开为委员会今后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促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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