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明确禁止吸烟的九类公共场所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具体由哪个部门执法仍在讨论研究中
九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一是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
二是中小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室内区域
三是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
四是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五是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室内区域
六是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室内区域
七是商场、书店、营业厅等场所室内区域
八是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
九是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在商场、出租车等九类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可能将付出50元到200元的“吸烟代价”。《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昨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个人在公共场所抽烟,对其处罚是要求其承担责任的形式,但由哪个部门执法,还在讨论研究当中。
九类公共场所禁烟 违者要被罚款
《办法》明确了九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一是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二是中小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室内区域;三是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四是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五是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室内区域;六是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室内区域;七是商场、书店、营业厅等场所室内区域;八是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九是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前,《办法》曾多次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意见,还召开过专门的立法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在《办法》征求意见和最终审议过程中,大家认为要推动公共场所控烟,必须要涉及到对个人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的处罚。如果对个人没有处罚,烟民可能还是会在公共场所吸烟。个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本身就影响到了公共卫生,抽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办法》中不规定要求其承担责任的形式,立法很容易成为一纸空文,缺乏操作性。而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罚款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规定,和其他地区的禁烟规定相比并不算高。在中国香港地区,公共场所抽烟的罚款5000港元,在美国则要承担250美元的罚款。
具体哪个部门来罚 还在讨论研究当中
张渝田透露,公共场所禁烟,具体由哪个部门执法,一直是公众关心的问题。但目前《办法》仅是原则通过,具体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修改调整。到底是哪个部门来执法,还在讨论研究当中。不过,卫生行政部门因为负责公共卫生安全问题,还是属于总体牵头部门。
张渝田说,吸烟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的公共场所不是单一场所,可能涉及的部门也很多,控烟工作相对复杂,执法有很大难度。比如在医院抽烟、火车上抽烟,具体该如何执法,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公共场所违法抽烟,到底由谁来罚款,还没有确定。不过,执法机关本身需要通过教育、引导、宣传等多种形式来达到公共场所控烟的目的。之后,应该还会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此进行明确。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处长梁志介绍,公共场所禁烟,违法该哪个部门处罚,现在确实不好说,但光靠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上确实有很大难度,应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机制。此外,对于吸烟的源头应加以控制。
成都市城管局一名姓刘的巡视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办法》涉及到的这些公共场所,基本属于室内场所,而城管部门目前还未被授权对室内破坏公共场所卫生行为执法的权力。一般而言,如果市民在室外乱扔烟头,在车里向外丢烟头、吐痰、乱扔废弃物,城管部门是有执法权的。比如在室外乱扔烟头,可以处50元以内的罚款。坐在车里往外丢烟头,最高可以处250元的罚款。不过,一般针对存在这些行为的市民,会有卫生劝导员首先进行劝导,要求其下次改正,而不会轻易罚款。
各方热议
市民:像禁酒驾一样禁烟
“如果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的力度像严禁酒后驾车一样大,公共场所吸烟的市民肯定少多了。”成都电视台著名主持人陈岳,去年曾作为代表,参加过《办法》草案的听证会。他曾极力呼吁对个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果不处罚个人,立再多的法也是空文。”对于此次《办法》增加了针对个人罚款的规定,陈岳认为这对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会有很大帮助。
“我认为对于个人处罚的力度还应该加大。”陈岳说,现在酒后驾车的人明显比以前少多了,这是因为交警部门执法力度很大,如果以禁酒驾的力度来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相信效果肯定也会明显。“针对个人罚款的金额还可以更高一些。”陈岳提出,让烟民知道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成本很高,自然会更自觉一些。
爱卫办:控烟将有法可依
四川省卫生厅爱卫办如今划归疾控处管理,鲜加平一直在负责医疗机构的控烟工作。“之前法律保障很弱,推行医疗机构内部控烟有很大难度。”去年初,省卫生厅印发了《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方案》,要求在去年底前,全省50%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鲜加平说,按照之前卫生部的要求,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实现禁烟。但毕竟这属于行政规范,是通过行政手段来控烟,涉及控烟的场所又很广泛,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前,推行时会遇到很多困难。
“我们也希望《办法》能尽快实施,这样控烟才会真正有法可依。”
成都商报记者 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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