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日期:2011-04-19 00:00     来源: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慢病所     阅读: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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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和《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促进我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省卫生厅疾控处副处长肖玉明、副调研员李军花、成都市卫生局疾控处副处长卢惠、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易光辉、主管医师袁建国、医师乔良一行,于2011年3月22日对成都市武侯区、青羊区创建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督导、指导,4月1日,督导组再次对青羊区进行了复查和现场指导。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武侯区、青羊区卫生局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工作报表、简报等,了解了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工作进展,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需要进一步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指导。

 

  肖玉明对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做了进一步强调,对两区前期示范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随着疾病谱的变化,慢病防控工作越来越重要,成都市武侯区、青羊区开展的慢病综合防控工作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在我省更起着标杆作用,这主要是有一个很好的理念、较强的工作团队在开展工作。肖玉明副处长希望通过政府、媒体、部门等合作,齐心协力,力争早日创建成国家级示范区。

 

  督导显示,青羊区和武侯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示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内容,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召开了多部门工作协调会,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任务,落实了经费,保障了创建工作能有效开展,疾控中心在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协助管理、技术支持的作用。

 

  督导组解答了两区在创建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对社区诊断、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慢病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要求武侯区、青羊区创建办根据《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估方案》(试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深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相关资料的搜集和归档,做好自评工作,并在4月30日前上报自评报告。

 

  督导还发现,有下列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1.目前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首诊测血压的工作做得较好,部分省、市级医疗机构做得还不够好,需要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2.成都市开展的肿瘤登记工作,使用的联网软件,格式与内容与国家肿瘤登记方案有部分不同,为规范化开展工作,需要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以达到国家的要求。

 

  3.创建办在搜集资料过程中,卫生系统以外的相关部门的文件搜集较少,因此建议要注重发改、财政、卫生、社会保障、宣传、教育、民政、体育、文化、团委、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资料收集,召开协调会议时,要做好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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