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论证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日期:2011-12-05 00:00     来源: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吴芙蓉     阅读: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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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2011年9月15日,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该标准规定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的平均水平,并拟于2012年3月15日实施。卫生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报送食用盐碘含量数据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1〕1017号),要求本月21日上报。为此,2011年11月16日省人民政府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地方病办公室组织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卫生厅和四川省盐务管理局等单位的食品营养与安全、地方病、内分泌和卫生及盐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10余人召开了“四川省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论证会”。

 

  会上,省疾控中心地病所碘缺乏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详细介绍了我省碘缺乏病的危害、碘缺乏病防治历程以及防治效果和目前我省居民碘营养状况,参会各单位也介绍了相关情况。与会专家认真听取相关情况后,就我省实施新标准的碘盐浓度进行了充分讨论。专家组根据我省外环境缺碘状况、居民目前碘营养水平调查结果、碘缺乏病防治进展以及四川食用盐生产的实际情况,并按照《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的内容和要求,形成了关于调整四川省碘盐浓度的论证意见,建议四川省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统一执行30mg/kg浓度,并在执行30mg/kg浓度碘盐以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人群碘营养状况的监测,分析监测结果,及时评价人群碘营养状况,为适时调整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地病所 吴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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