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疾控中心对一起“工业废渣是否污染井水”事件作出鉴定

日期:2008-10-08 00:00     来源: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卫监科     阅读: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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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9月17日,我中心卫生监测科受大安区和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工业废渣是否污染和平乡茴新一组下游村民的井水”一事进行鉴定。

 

  经现场卫生学调查发现,和平乡茴新一组附近的钢制品有限公司是铸造电力用钢帽为主的企业,无工业废水排放,工业废渣堆放在临近公司大门的公路边,无废渣固定范围倾倒点(无围墙),地面也未做硬化处理,而和平乡茴新一组部分村民的井水正位于自贡市兴宇玛钢制品有限公司工业废渣堆放点的下游,所调查的疑似受污染的三口井水以及对照井水均是不透水层以下的水,经取样检测,检出井水的不合格项目与工业废渣堆放之间无相关关系。

 

  最终认定,目前尚无可靠依据证明工业废渣对大安区和平乡茴新一组村民的井水造成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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