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安全第一

日期:2008-07-30 00:00     来源:中国消毒杀虫网     科室:..     阅读: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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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虫剂对人畜的毒性有急性和慢性两种,我国将杀虫剂急性毒力分为剧毒、中毒和低毒三级。即使低毒级杀虫剂对人畜也有害,而且有的杀虫剂对人畜的毒副作用,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表现出来。

 

  一般杀虫剂不仅杀虫成分有毒,而且大量使用的辅剂也有毒,有的还相当厉害。

 

  目前广泛使用的卫生杀虫剂,大都是采用一种世界公认安全的属于拟除虫菊酯类的溴氰菊酯。然而,最近据环境毒理学有关专家试验指出:它对机体的神经系统有明显毒性,长期接触会引起头晕头痛等神经症状。

 

  另外:有些卫生杀虫剂又用苯及其同系物作溶剂,长期接触会损害造血系统。有临床报告表明,这类溶剂有诱发白血病的潜在危险。

 

  消费者在使用杀虫剂时,务必要注意安全。

 

  首先要节制使用杀虫剂,可不用时坚决不用;其次使用时要尽量减少同杀虫剂接触;对大脑未发育完善的婴幼儿不要接触任何杀虫剂;第三,在厨房使用时要加倍小心,切勿污染食品及炊具;第四,施药之后要淋浴及换衣服。

 

  另外,还必须提醒消费者,由于大多数杀虫水(杀虫气雾剂)都用易燃的无味石油、苯及其同系物体溶剂,它们的闪点及燃点都很低,要注意避免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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