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依法治省2015工作要点》出台紧扣七方面 推动依法治国落地生根

日期:2016-05-05 11:40     来源: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不详     阅读: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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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务实创新落实年。近日,《四川省依法治省2015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正式下发。

  根据《工作要点》,今年我省将以厉行法治为主题,紧扣法治领域最突出问题,抓住制约突出问题的关键节点,创新解决关键节点问题的载体抓手,扎实推进七个方面重点工作,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在四川落地生根,全力实现依法治省工作“开展新的探索,努力走在前列”工作目标。《工作要点》共七方面二十五条,每条内容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规定了完成时限。七个方面重点工作包括: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保证公正司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建立依法治省保障落实机制。

  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工作要点》的制定坚持问题导向,为使提出的重点工作更符合实际并且更有针对性,制定时不仅面向21个市州和依法治省各成员单位征集了意见,还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意见建议。

  大力推进依法执政

  全面深入实施依法治省《决定》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制定出台依法治省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党委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机制、依法治理决策机制和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制度。抓住领导干部带头示范这个关键,抓住基层依法治理这个重点。

  着力实施垂直部门推进机制,着力推进市(州)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为重要目标来考核。扎实推进环成都、川南、川东北、“三州”大片区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寺庙、单位等九大示范创建活动。

  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纠错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事项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要通过多种方式公开。

  切实加强地方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建立人大主导立法、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政府规章、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民主立法体制

  依托国家宪法日,在全省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违宪警示教育。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建立人大主导立法、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政府规章、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民主立法体制。科学制定2015年度立法计划。指导和支持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

  建立健全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进行。及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规章,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改革要求的法规规章,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解释工作。用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和推进行政组织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和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制度

  完善和推进行政组织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和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均依法取消审批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体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和“两法衔接”机制。

  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健全政务公开查询系统。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着力保证公正司法

  从司法行权保证、司法职权配置、司法资源整合、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责任落实5个方面深化司法改革

  完善司法行权保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实况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推进司法资源整合,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指定管辖、集中管辖探索审理跨行政区划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加强司法程序规范,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惩治力度。强化司法责任落实,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明确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权责关系,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构建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坚持开放、动态、透明、便民,推进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构建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的阳光司法机制。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省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属地原则推进各执法机关和各地普法工作,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法律人才库和法律智库建设。

  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按照《四川省“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2014—2016年)》工作部署,对“进什么、怎么进、谁来进”三个关键点作出明确规范。根据不同系统、行业、单位和人群,分门别类编写普法大纲和普法读物,分类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七进”。

  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位一体,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法治、德治、自治衔接配套的现代治理结构

  健全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基层群众自治体系、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体系、社会信用体系为支撑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体系建设,完善群众议事、社区听证、工作评议、民情恳谈等制度和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治理方式。

  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制度,构建生产安全、治安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网络安全五位一体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平安中国示范区、平安四川、基层平安和行业平安建设及平安和谐“三级联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网络,逐步在川籍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步在看守所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

  构建依法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依法开展信访工作机制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和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诉非衔接和检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建立依法治省保障落实机制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建设法治专门队伍,加强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逐级遴选制度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制度。根据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班子成员,探索建立法治档案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

  年底根据依法治省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对21个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滞后的,约谈有关负责同志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建议相关党委(党组)采取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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