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召开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部门协调会

日期:2010-07-01 00:00     来源:自流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自井疾     阅读: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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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新农合政策,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深入发展

——自流井区召开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部门协调会

 

  2008年8月自流井区出台政策将农村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补偿范围。为切实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为农村肺结核患者办好事、办实事,区项目办于2010年6月30日召开了全区新农合医疗补偿工作协调会。区卫生局、区新合办、区疾控中心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卫生局李宏杰副局长代表区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当前结核病疫情形势和此次协调会召开的目的;区疾控中心结防科唐玉科长介绍了我区自2008年8月以来新农合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区疾控中心熊端萍主任就下一步如何切实解决落实新农合政策,需要区新合办支持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区新合办刘惠副主任介绍了全区新农合资金情况及相关政策制定情况,并表示在政策上尽力向结核病患者倾斜,让农民患者得到新合基金的支持,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早日康复。与会人员还就下一步如何更好的利用好新农合资金解决患者的治疗费用以及2011年对现有新农合政策进行调整,以便为更多的农民结核病患者提供医疗补偿等事项进行了商讨。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下一步全区新农合医疗补偿政策的有效落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和治愈率,降低全区结核病疫情,推动全区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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