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4-08 15:45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科室:办公厅     阅读: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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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疾控函〔2014〕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期,全国手足口病疫情明显上升,春夏季是霍乱、登革热等传染病高发季节,疟疾、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由境外输入我国的风险依然存在,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出发,重视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及时研判本地区重点传染病疫情趋势,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及早部署各项防控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沟通与协调,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特别是要与质检、商务部门共同做好返乡外派劳务人员传染病防控工作,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措施,推动农业部门抓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源头控制工作。

  二、切实加强监测与疫情处置工作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高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的数据报告质量,加强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要重点加强边境地区、农村地区、学校、托幼机构、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边境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密切关注周边国家传染病疫情动态,加强对登革热、疟疾等重点传染病的主动监测,及时评估输入风险。出现传染病疫情后,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迅速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及时采集实验室标本。对于霍乱等传染病疫情要切实落实密切接触者管理及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理等措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省份的技术指导与支持,做好疫情现场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切实做好病例诊断报告及救治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加强院内感染控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重点是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传染病诊断和救治水平,特别要提高对埃博拉出血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传染病的认识。接诊有高热、出血等症状的患者时,要注意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手足口病重症和死亡病例报告较多的地区要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病例的正确诊断率和及时转诊率,切实落实对口支援,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治成功率。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结合爱国卫生月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的防制工作。要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抓紧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清除蚊虫孳生地,做好农村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切实搞好家庭、居民区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切断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和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传播途径。

  五、切实加强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预防作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人群预防春夏季重点传染病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传言,维护社会稳定。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及时组织对防控效果开展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我委将适时对重点地区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于由于防控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地区,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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